内蒙古人大原副主任王波,受贿4.49亿判死缓
新华社 10-15 281439浏览

内蒙古近年展开“倒查20年”行动,牵出多名巨贪。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受贿高达4.49亿元(人民币,下同),14日在湖北法院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内蒙古人大原副主任王波

王波受贿案14日在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经查明:2003年至2024年,王波在担任内蒙古赤峰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包头市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市长,呼和浩特市市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49亿余元。

法院认为,王波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死。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在其死缓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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