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二月十二日电】台湾八旬妇人林刘龙子照顾瘫痪儿子超五十年,二零二三年由于感染新冠,在高龄与照护压力交织之下,最终弑子酿成人伦悲剧,被判刑两年六个月。林刘龙子二月十二日获当局「特赦令」不用服刑坐牢,罪名仍存在。
综合台媒报道,林刘龙子与九十岁林姓丈夫育有三子,小儿子自小患有重度小儿麻痺,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清晨,她趁看护离开儿子房间时,将门反锁,将装有新台币一万元现金的红包袋塞入儿子口中,再以口水巾、胶带捂住儿子口鼻致窒息而亡。
林刘龙子随后向警方坦诚杀子,表示她身体状况不佳,担心自己不久于人世,丈夫中风不良于行,另二子也已各组家庭,小儿子的照顾与医疗费用高昂,她担心自己去世后小儿子无人照料,或造成其他家人的负担,决定一了百了。
案件传出后震惊台湾社会,并广泛引起社会同情。法院一审判决林刘龙子最轻刑期两年六个月,但因未达刑期两年以下的缓刑必要条件,也不得判缓刑,全案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定谳。
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二月十二日发布新闻稿指出,赖清德发布「特赦令」,认为林刘龙子长年照料极重度身心障碍之子,承担照护责任逾五十年,在面临年老力衰无力照料的高压处境下,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家庭悲剧,认为此案属长期照顾重担下的极端悲剧,决定以「免刑不免罪」的「特赦」方式,以回应个案人道处境,彰显当局对司法困境的补位机制。这也是赖清德上台后首次行使「特赦权」。
据台媒报道,林刘龙子律师杜俊谦说,阿嬷得知后第一时间说「谢谢」,随即陷入沉默,但始终认为自己做错事,内心的悲伤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