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讯】立法会全体大会昨细则性表决通过修改《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将在禁止电子烟的售卖、广告、促销以及在特定地点吸食的基础上,增加禁止电子烟的制造、分销、进口及出口,包括禁止携带该等产品出入境,无论数量多寡或是否自用;法律自公布后满九十日生效。列席会议的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表示,法律生效后,在合法的情况下,电子湮没有任何渠道可进入澳门,将大大减少电子烟在市面流通,令部分吸食者戒烟。希望循序渐进推进控烟工作,当局会持续加强禁烟宣传,呼吁市民尽量不要吸烟及尽早戒烟。
负责细则性审议的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主席李静仪引介表示,据政府的资料显示,本澳十五岁或以上人口整体烟草使用率是11.2%,其中电子烟的使用率为0.3%;而十三至十五岁的青少年使用电子烟情况则有上升,虽然电子烟在本澳暂时未如传统烟草制品普及,但考虑电子烟在世界各国迅速流行,以及邻近地区均对电子烟进行规范的趋势,法案建议在2018年禁止电子烟的售卖、广告、促销、在特定地点吸食基础上,增加禁止电子烟的制造、分销、进口及出口,包括禁止携带该等产品出境及入境,从而补充现行法律不足之处,加强对电子烟管制,以防患于未然,保障公众健康。
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会关注上述进口与出口的定义,以及个人携带自用情况。据提案人说明,参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及定义,有关规定不适用于过境旅客以转运方式携带的情况,同时,进口亦包括境外网购、邮寄包裹以及个人携带。虽然现时个人可携带不超过25克的电子烟烟油,而对电子零件则没有规定,但由于电子烟的定义已涵盖对该等产品任何组成部分,意味著修法后,电子烟的烟油或电子零件均禁止制造、分销、销售、进口及出口,包括禁止携带出入境,无论数量多寡或是否自用。至于加热烟符合《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法律对电子烟的定义,因此法律对电子烟的禁止情况同样适用于加热烟。
循序渐进推进控烟工作
对于法案未进一步禁止使用电子烟的原因,李静仪表示,提案人解释,考虑到居民可能有一定存货,故此建议给予时间他们消耗,并以循序渐进原则推进控烟工作。在拥有电子烟方面,根据修法草案不属于违法,由于现行《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已禁止售卖电子烟,相信不会有储存或仓储大量电子烟的情况,但若执法部门发现有关情况,仍会继续跟进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行为,而个人小量存货自用不属于违法。
会上,多位议员发言认同政府控烟工作取得的成效,支持修法加强对电子烟的管制。其中议员梁孙旭关注修法后本澳并未禁止电子烟使用,担心会增加邮递、电商、走私情况,亦有可能让青少年电子烟民转吸传统卷烟。同时,他指,现时本澳烟草税较邻近地区低,政府会否提高烟草税。
议员林宇滔建议设立一个过渡期,禁止电子烟使用,以及加强规管随街吸烟的问题。
欧阳瑜回应指,法律生效后,在合法的情况下,电子湮没有任何渠道可进入澳门,无论邮递、电商或走私电子烟进入澳门均是违法,相信将大大减少电子烟在市面流通,希望以循序渐进方式推进控烟工作,给予一些时间,让使用吸食电子烟的人士逐渐戒烟,不希望因全面禁使用而迫使他们转食传统卷烟。当局会持续加强禁烟宣传,呼吁市民尽量不要吸烟及尽早戒烟。
至于随街吸烟影响环境的问题,欧阳瑜认为,烟草不是毒品,很难全面禁止,需研究和检讨平衡烟民和非烟民需求,澳门街道狭窄,没条件建吸烟亭。对于调升烟草税问题,欧阳瑜表示,控烟法每三年检讨一次,有提出研究增加烟草税的可行性意见,但现时经济不好,相关部门担忧加税会否产生一些消费压力,会不断与主责部门沟通,希望尽快达成共识。
另外,议员高天赐关注若非入境旅客携带电子烟经澳门转运的情况,海关如何执法?欧阳瑜表示,行李不入澳门,旅客只是在澳门转机或过境并不受有关限制。

极易付
| 横琴澳闻头条传媒有限公司 | |
| 邮箱:Macauheadline@163.com | 澳门地址:澳门商业大马路澳门财富中心5楼 |
| 网址:http://www.macaoheadline.com/ | 珠海办事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三一南方總部大廈一號樓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