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昨日表示,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程序经简化后,今年一至十一月底,共接获八十多宗申请,近半数已获发牌照,由递交申请至获得营业牌照平均需时七十七个工作日,部份个案约四十多个工作日,整体平均发牌时间较旧制度缩减逾半。
立法议员王世民口头质询建议再放宽临时牌照的门槛,允许店舖在正式收则前有限度试业。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回应时表示,特区政府多年前曾推出过类似的「前置式临时牌照制度」,在商户愿意作出声明自行承担公共和消防安全风险的前提下,可在竣工检查前临时开业,但实施多年来,仅录得二十多宗成功个案。经了解,业界一般认为有关临时牌照制度具有一定的风险,宁愿申请正式牌照,有关制度的成效不彰,所以在今次修改行政法规时已将有关「前置式临时牌照制度」取销。
他又称,为了提升市政署负责的食肆发牌流程效率,回应业界反映发牌时间过长的问题,特区政府修改了第一六/二00三号行政法规《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程序》,有关法规既整合、简化及缩减了发牌程序的各个环节及所需时间,也规定申请人可透过「商社通」网上平台提交申请,以及引入「工程预先准照制度」,让当事人在提交申请后第二日即可开工装修,并将消防验收环节一并纳入一站式程序。透过「商社通」这一作业平台,申请人一方面可快速及全天候完成文件递交手续,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亦可透过联合审批电子平台,同步作出各自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时间。
他表示,由今年一月推出新制度至十一月底,共接获八十多宗申请,当中近半数已获发牌照,由递交申请至获得营业牌照,平均需时七十七个工作日,其中某些个案仅需四十多个工作日。对比早前旧制度平均需时约一百七十个工作日,新制度发挥了成效,令整体平均发牌时间缩减超过五成。新制度下,申请人交齐文件第二日便可开工装修,即「审批」与「施工」得以同步进行,从而令发牌时间大幅缩短。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平均七十七个工作日,是指包含由申请、装修、竣工检查、临时牌照,以及倘有的改善工程,直至获发正式牌照的整个期间。新制度已由原本「先审批后装修」变为「审批与装修同步进行」,所以整个发牌所需时间,已主要取决于个案的装修及倘有的改善工程所需时间。在听取业界意见后,新制度亦保留了「临时牌照」制度,在完成竣工检查后,市政署可发出有效期二至六个月的临时牌照,便利商户提早开业。
另外,劳工局聘用外雇厅厅长林秀香表示,至今年十月底,获批外雇的企业有一万四千八百一十一间,当中超过九成是中小企业。今年一至十月,餐饮业首次提出聘用外雇输入申请有一百二十八宗,总共批出一千一百九十四个聘用许可,非专业及专业输入申请审批时间平均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