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时任男警涉嫌替不同案件事主伪造多份供词,讹称事主不再追究等而被起诉。被告早前承认7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3年。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徐绮薇批评被告为了一己之私、为尽快清理堆积案件而犯案,且犯案行为有持续性,影响警队声誉。她又说,辩方认为被告犯案时涉及的7宗案件均是琐碎案件,案情较轻微,但法庭认为无论案件是否琐碎,也不能减低被告知法犯法、妨碍司法公正行为的严重性。
辩方求情时提交5封求情信,又指被告立志做警员,在职期间曾获嘉许,现时却因案而梦想破灭,对他来说已是很大惩罚,他亦已反省,承诺在出狱后重新出发。
被告胡兆俊承认于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9月18日,担任警员期间,与7宗案件包括盗窃、袭击及使用虚假文书案件有关的情况下,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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