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讯】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昨日与传媒机构代表举行座谈会,就选举讯息发布及选举事务交流意见。选管会主席盛锐敏表示,传媒是选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份,对于传媒在今届选举中继续专业地报道与竞选相关的新闻,选管会充满信心,并期望与传媒共同守护今届选举的公平性。
盛锐敏表示,今年的立法会选举,是去年四月通过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设置了确保资格审查程序顺畅运作的机制后,首次举行的选举,是澳门特区的重大政治活动,深具意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已于三月三日刊载行政长官行政命令,订定第八届立法会选举于今年九月十四日举行,选举程序自此正式开始。随著各项选务工作的有序展开,相关的选举资讯将持续对外发布。
他强调,传媒是连结社会各界的桥梁和平台,其新闻报道是公众获取资讯的重要渠道,传媒的监督作用亦有助选举在依法、公平、公正、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选管会相当重视传媒的角色,且高度尊重新闻自由,将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充份保障。
选管会日前发出了第一号选举指引,盛锐敏指出,指引中有关竞选活动期结束前须移除或删除竞选宣传品的内容,与上届选举的要求大致一样,旨在确保选举的公平性,避免选民的投票意向在冷静期和选举日受到影响。
他认为,本澳传媒一直秉持专业、客观、不偏不倚的原则进行采访报道,这与选管会致力确保选举的公平性、一视同仁对待获确认接纳的所有候选名单之理念一致。新闻报道有别于竞选宣传,而选举法清晰界定了竞选宣传的定义,相信传媒具专业能力,可以将新闻报道与竞选宣传区分开来。选管会综观上届选举的众多新闻,包括对各候选名单进行竞选活动的报道,均体现到选举公平性的理念,进一步印证了传媒的专业性。
盛锐敏指出,传媒根据新闻运作规律及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客观陈述候选名单进行的竞选活动,视作新闻报道,而非竞选宣传,因此不受选举指引相关内容所规范。选管会建议,传媒可在其网上平台保留与竞选活动有关的新闻报道之同时,应避免于冷静期和选举日将这类新闻置顶或放在显眼位置,以免受众一进入传媒网上平台就看到相关资讯,借此将选民可能受到的影响减至最低。
选管会期望持续与传媒保持良性互动,并在传媒的支持下,促进各项选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推动更多选民积极参与今届立法会选举。就此,选管会已开设传媒查询热线,欢迎传媒作出查询,与选管会保持联系。
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今日起接受报名
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将于今年九月十四日举行,为了让有意参选人士及公众进一步了解参选程序,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将于三月廿六日(周三)举办「二0二五年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并于今日起接受公众报名参加。
讲解会将于三月廿六日傍晚六时三十分至晚上八时在澳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有意参与讲解会的人士可于今日上午九时起至三月廿一日下午六时期间,透过「一户通」或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公共行政大楼地库选举事务接待柜台报名。
倘若报名人数超出场地座位数量,将以电脑抽签方式作出座位安排。讲解会当日,参与人士须凭实体身份证或电子身份登记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