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搗破一個由本地人組成的不法匯兌犯罪團伙,拘捕4名涉案本澳男子。司警調查發現,該伙本地“換錢黨”為逃避警方耳目,專門駕駛私家車到賭場及酒店房間與賭客兌換金錢,並租用單位藏匿資金。司警查悉涉案團伙由2023年11月起運作,自去年10月底《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後,其不法匯兌交易額高達3億港元,不法收益近1,000萬元。
涉案被捕的4名本地“換錢黨”分別姓陳,30歲,報稱鐘錶代購;姓區,32歲,無業;姓楊,32歲,無業;姓鍾,30歲,無業。其中,陳某及區某為骨幹,楊某及鍾某為下線成員。
案情指,司警去年11月1日根據舉報得悉有4名本澳男子涉嫌從事不法匯兌活動,隨即開立專案展開調查,並鎖定2名骨幹成員陳某和區某。經查,陳某及區某從2023年11月開始集資,利用各自的輕型汽車於本澳娛樂場、酒店房間及車廂內與賭客進行不法匯兌,並在路環租用一個單位藏匿資金。此外,2人招攬楊某及鍾某作為下線成員,不時提供大額現金,指示他們到各大娛樂場與賭客換錢。
司警掌握相關線索後,基於時機成熟,於本月4日展開收網行動,分別前往氹仔拘捕陳某及鍾某,以及在路環拘捕區某及楊某,同時成功尋獲6名曾進行不法匯兌的賭客作為證人。經查問,上述6名賭客中有3人承認於本月1日至3日期間與涉案本地“換錢黨”進行多筆大額換錢交易,涉款逾700萬港元。
行動中,司警在4名嫌犯的住所、汽車及隨身物品中檢獲懷疑與犯罪有關約15萬港元現金、143萬港元籌碼,以及8部POS機、大量交易單據、4輛輕型汽車、3台點鈔機、2台電腦和7台手機。
4名嫌犯被捕後拒絕合作,司警查悉該團伙從2023年11月開始運作,自去年10月29日《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後,涉及的不法匯兌交易總金額高達3億港元,不法收益接近1,000萬港元。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已對涉案4人落案控以犯罪集團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等罪移送檢察院偵辦,不排除仍有漏網之魚,正就案件作進一步調查。
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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