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八月二十七日电】去年六月,香港大球场举行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香港队对伊朗赛事期间,一名十九岁青年涉嫌在奏唱国歌时全程背向球场,被控一项侮辱国歌罪。他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二十七日被判一百八十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林子康指,涉案行为严重性相对较轻,被告独立犯案,结果上未有影响附近人士及激起其他人的反应。考虑到案发时被告只有十八岁,会考虑即时监禁外的其他选项。被告有独立思考能力,不需要作辅导,因此判处社会服务令。
林子康强调,社会服务令并非轻判,具相当阻吓性、警惕性,亦有助被告更生。他引用过往侮辱国旗案例,指国旗是国家象征,代表国家尊严、领土统一完整,国歌亦同样适用,故立法保护国家尊严的重要性不会因时日过去而改变,相关案例适用于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