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八日电】(记者谢雁冰 曾玥)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八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针对某些西方国家在贸易领域对华打压制裁等情形,修订草案补充完善相应反制措施,为精准有力有效反制提供制度支撑。
修订草案共十一章八十条。其中明确,国家加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完善服务网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并对建立健全对外贸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作出规定。
针对某些西方国家在贸易领域对华打压制裁等情形,修订草案补充完善相应反制措施,为精准有力有效反制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对有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个人、组织,规定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进行与中国有关的对外贸易等反制措施。
二是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为规避反制措施的行为提供支持、协助、便利,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三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明确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等原因,可以禁止或者限制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和有关国际服务贸易,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增加「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情况」作为采取贸易禁止、限制等任何措施的法定情形。
四是规定有关条约、协定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无法正常运转,使中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条约、协定目标无法实现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