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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简朴房条例草案》明…
华侨报 09-27 202557

 【香港中通社九月二十六日电】香港特区立法会二十六日通过《简朴房条例草案》,为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引入规管制度,以确保分间单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环境,全面有序处理劣质「㓥房」的「老大难」问题。

 《条例》要求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须符合系列有关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包括最低面积、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独立厕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风,以及独立水电表,并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如有人将未获认证的分间单位出租便须负上刑事责任,而相关租客则不会涉及法律责任。

 《条例》将于十月三日刊宪,明年三月一日生效。在《条例》生效当日,房屋局会开始接受「简朴房」认证申请。

 现时全港有约十一万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涉及约二十二万名居民。在为期十二个月的登记期完结后,即二零二七年三月一日起,政府会有序对违法出租无登记及无认证的分间单位,采取执法行动。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香港在过去一段长时间,土地和公营房屋受不同因素影响供应不足,导致部份经济条件较差的市民被迫居住于环境非常恶劣的「㓥房」。本届政府自上任以来推出多项政策,包括大幅增加公营房屋、突破性推出「简约公屋」、持续推展过渡性房屋等,令轮候公屋的「㓥房」户可更快「上楼」,为解决劣质「㓥房」问题提供「底气」。

 她强调,政府会有序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务求让香港逐步解决劣质「㓥房」的深层社会问题,让所有人,包括最基层市民,都能在安全、卫生和合理的环境居住,在这个城市有尊严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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