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五日电】台北消息:台湾当局立法机构提出研究报告,建议放宽现行近亲禁婚规定,引发巨大医学和伦理争议。
据报道,台湾现行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旁系血亲在六等亲以内,旁系姻亲在五等亲以内。日前,高雄市发生一起婚姻无效诉讼,当事人夫妻在二0一八年结婚,七年后调阅户籍资料时发现,一方外祖母与一方祖母为亲姐妹,违反规定,法院因此判决婚姻无效。
台立法机构报告称,现代社会家庭结构变迁,亲戚关系日渐疏远,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触近亲禁婚规定。如今随著医疗科技进步,只要在孕前或孕期进行产检,即可大幅降低产下罕见病婴儿的机率,台湾近亲禁婚范围有检讨空间。
报告因此建议,将旁系血亲禁婚范围,限缩至四等亲(如表兄妹等)以内,同时建议将现行违反近亲禁婚规定的法律效果,由「婚姻无效」,修正为「可以撤销」。
对此,台湾法律界人士认为,从优生角度来说,现代医学虽看似有能力克服,却无法保证。先不论强制产检有无侵害人权问题,堂或表兄弟姐妹间的四等亲还算是平辈婚姻,若涉及五等亲的堂伯叔姑与侄子女、舅舅阿姨和外甥子女,当中还存在辈分不同的关系,可能衍生其他伦理及法律问题。
台湾医学界对此亦普遍持反对意见,认为近亲结婚最大风险是隐性疾病出现概率上升。从国际数据分析,一般孩子的先天缺陷率约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表兄妹结婚后代的这一风险上升到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六。
有医师呼吁,将近亲结婚限制从六等亲放宽至四等亲「万万不可」,除了伦理问题,表兄妹间通婚生子会出现更多畸形儿或带有先天疾病。虽然现在有基因检测,但也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万一宝宝生下来有先天疾病,整个家庭也会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