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一月三日电】(香港中通社记者施鑫岳)有民进党立委表态将提案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名称变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条例」,也删除原条文中「国家统一前」等用语,目前已获二十名民进党立委连署。外界解读,此举意欲朝「法理台独」迈步。
据报道,台立法机构一九九二年七月通过制定「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条例」,三十余年历经多次修正,但从未修改过条例名称。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三日称,将提案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法律名称改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关系条例」,也主张删除原条文中「国家统一前」以及用「地区」来指代大陆与台湾等用语,让法条进一步符合「基本事实」。她还宣称,该提案已获得超过二十位民进党立委连署,是一次相当重要的国际表态。要让台湾「民主盟友」知道,「亲中卖台」绝非主流民意。
对此,台陆委会淡化回应,称基于尊重立法机构自主,行政部门不对立委提案表示意见。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作为规范两岸人民交流往来所依循的重要法制基础,具高度政治敏感性,相关修法必须获得社会多数共识。
过去也曾有民进党立委提案,删除「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当中的「国家统一」字眼,且当时已交付立法机构有关委员会审查。不过该提案引发轩然大波,最终以民进党立委自行撤案收场。
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萧旭岑批评,这个修法根本悖离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赖清德当局很可能想借此落实「新两国论」,进一步激化两岸对立,绝对不能轻视。这可能是台湾政治局势的重大十字路口,会对未来两岸乃至区域稳定、世界局势,都带来不可测的剧烈变化。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警告,条例若通过修正,会让两岸关系变成「中国与台湾关系」,实质就是「法理台独」,对两岸造成「天崩地裂」的影响。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表示,民进党如果有勇气,应该直接提案废除「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废除陆委会,才更符合其修法意旨,不要偷偷摸摸搞小动作。也希望民进党立委到时不要像以往那样,再次主动撤案作罢。
台湾《联合报》发表社评指出,依照目前立法机构席次,修改「两岸条例」的提案,纵使完成连署、又通过委员会审查,到了表决阶段也难以三读通过。民进党立委提案修改「两岸条例」,恐怕并非真心实意要彰显所谓「台湾主权」和「一边一国」,而是一场别有居心的假球。
文章称,民进党立委与其在修法上动手脚,不如提案直接废除「两岸条例」,或者干脆提案修改宪制性规定,把陈水扁当年不敢做的都做了,让两岸在法理上从此彻底迈向「互不隶属」。蓝白立委不妨成全绿营,联手通过这个法案,看看到时究竟是谁现出原形挡下修法,又是谁拒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