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一月十三日电】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公司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成。十二日起,法院一并处理黎智英与其余八名认罪被告的求情,原预计需时四日处理,所有被告十三日完成求情,法庭择日判刑。
在十三日的法庭上,《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代表律师提出,法庭应参考过往香港国安法案例,考虑被告参与程度,量刑不应多于十年,并作出百分之五十的刑期扣减。庭上透露,陈沛敏亦曾多次反对黎智英提出的方向,但都不被黎智英接纳。
《苹果日报》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代表律师求情时指,他只负责《苹果日报》中文版实体版面,在《苹果日报》停运前已辞职,应把参与程度降至较低。
《苹果日报》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法律代表求情时解释,被告角色并不多,有很多重要会议没有参加,不在权力核心,没有参与重要群组及会议,犯罪角色较轻。
《苹果日报》前社论主笔杨清奇一方求情时指出,他一九九八年加入《苹果日报》,未参与决策或编辑方针,案发时意识到涉案社论或违法,只能游走「灰色地带」。被告有协助警方调查并作证,亦表明悔意,完成服刑后不再参与政治。
代表《苹果日报》前总编辑罗伟光的律师希望法庭考虑罗伟光认罪,扣减刑期。
法官李运腾认为,黎智英被捕后,《苹果日报》员工是否应留意工作会否触犯香港国安法,如何证明陈沛敏没有继续串谋;又质疑冯伟光二0二0年六月重新加入《苹果日报》,他不被包括在内,不等同被排除在外,尤其国安法已被广泛报道后,依然选择受聘,重新加入是很重要的证明。
全部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官指,因黎智英欺诈科技园案件早前已提出上诉,会待上诉庭颁布裁决后,尽快择日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