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頭條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廣東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2月1日早上9時起,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况,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但健康碼不變黃色: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不包括途經寶安區往返機場或客運碼頭者)。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關以下地點的防疫措施包括:
注: 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費方式接受核酸檢測,亦須在上述連結中作出登記才能按時解除黃碼鎖定。
澳門特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的有關的防疫措施




編輯:吳思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