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电】(记者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日通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进展。经最高检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刘星泰生于一九六三年一月,山东利津人,二0二二年一月起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二0二四年五月,官方通报其任上被查。
二0二四年十一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刘星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刘星泰还被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专横霸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