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会上细则性审议《社会房屋楼宇内商业空间的租赁及让与法律制度》法案。委员会主席黄洁贞会后表示,委员会关注未来商业空间如何公平合理分配,商舖类型会否减少等问题。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昨日细则性审议《社会房屋楼宇内商业空间的租赁及让与法律制度》法案。委员会主席黄洁贞会后表示,法案适用对象为社会房屋及经济房屋的商业空间,委员会关注夹心房屋的商业空间是否同样适用。此外,法案名称为「租赁及让与」,但条文新增「分配制度」,委员会关注名称能否涵盖该制度,冀政府进一步说明。同时,委员会亦关注未来商业空间如何公平合理分配,商舖类型会否减少,被分配的指定机构或实体的具体情况,冀政府说明整体的布局考量。
黄洁贞表示,法案条文新增的免公开招标,招标方式将由口头竞价改为密封标书,维持价高者得;以及租期和续期等问题,首次租赁期由六个月延长至三年,续期时可根据消费物价指数调整租金等。委员亦关注法案的公平性、适用及社会认受性,包括生效日期,以便及时招标;同时关注无偿让与和分配范围,以及新增的租金豁免机制实际操作、租金调整机制的取向等,期望政府代表列席会议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