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你的关心-澳门头条新闻社
简体 繁体
香港本月底生效新条例 允…
华侨报 07-23 6314

 【香港中通社七月二十二日电】香港《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将于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允许具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自主决定,当病情转差、无精神能力时,在特定条件下,拒绝「维持生命治疗」。

 医管局二十二日举行「预设医疗指示」技术简介会,临床伦理委员会主席谢文华表示,新法例是晚期照顾服务的里程碑,核心精神是「慎入、易出」。在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时,过程非常严谨,成年人须在至少两名见证人面前签署,其中一人必须为注册医生;但撤销指示则非常灵活,病人可通过撕毁文件、书面声明,甚至口头向一名见证人表达,即可随时撤销指示。

 谢文华说,医管局会提供黄色标准文件袋给预设医疗指示者,袋上列明授权救护员在紧急情况下可搜索该文件袋。病人若选择院舍离世,救护员要尊重命令而不作心肺复苏,否则或要承担法律责任等。医管局已向员工介绍条例及相关指引,超四点四万名员工已完成网上课程及测试合格。

 据介绍,二0一二年以来,医管局每年都有签发「预设医疗指示」及「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数目呈上升趋势,二0二五年分别签发约二千零七十及五千零八十四份,认受性及病人参与度都有增加;签发医生以纾缓科、肿瘤科及内科及老人科为主。◇

廣東橫琴頭條視界傳媒有限公司
邮箱:Macauheadline@126.com 澳门地址:澳门商业大马路澳门财富中心5楼
网址:http://www.macaoheadline.com/ 珠海办事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三一南方總部大廈一號樓1108
Copyright © 2018-2025 廣東橫琴頭條視界傳媒有限公司 公网安备:44049002000479号 粤ICP备:180573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