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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法律制度》第二场公…
华侨报 08-23 17472

 【专访】政府举行《社团法律制度》第二场公众咨询会,有逾百人出席,二十人报名发言,当中多关注简化召开会员大会的程序、提交社团会议记录或报告的要求、补正期间会否影响社团运作、配套指引与咨询渠道等问题。

 咨询会昨日下午三时举行,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指出,文本核心目标是规范社团运作、保障社团良性发展,同时尽量减轻社团行政负担。为顺应时代发展及便利社团召集会议,文本建议取销强制以挂号信通知会员召开大会的规定,改为要求社团按法定预留时间,于身份证明局网站公布召集书,其余召集方式则由社团会章自行决定。

 新法没有要求所有社团每年必须提交年度报告、理事会运作报告等文件;身份证明局仅在监管遇到问题、收到投诉、发现社团运作异常(例如会员大会程序违规)等有实际需要的情形下,才会要求社团提交对应记录、资料。现行《民法典》已经规定社团要向行政机关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监事会要编制监察年度报告,会员大会每年需要通过资产负债表。该类报告并非新法新增额外工作,法人选民身份的社团本就需要提交该类材料,新法只是沿用现有义务。

 就休眠社团处理(补正制度)采用分批次处理模式,优先处理休眠时间长的。处于补正期间的社团一般运作不受影响,但若接受政府资助,资助会受影响。又如果旧机关任期届满又未选出新一届机关,身份证明局可以不发出机关证明文件。在法律正式实施后,政府会公开清晰操作指引,说明各类报告、文件的制作要求;社团遇到问题可以向身份证明局反馈,政府会汇总共性问题做公开解读讲解。后续还考虑设立社团专属查询热线,协助社团理解新规、降低运作成本。

 有关公开咨询期至九月廿三日,第三场亦即尾场公众咨询会将于九月三日晚上七时举行,有意参加的市民可透过上述咨询专页或致电二八三七0七七七或二八三七0八八八预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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