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庇道学校前(一)日发生的女教师被泼通渠水案,司警查悉被捕男学生在初二时,因不满被担任班主任的该名女教师批评,惟对方今年高三再任其班主任,疑人于是在开学礼前购买通渠水,于课室内迎面犯案。女事主目前仍然留院,左眼有失明的可能。
涉案的男学生,姓杜,十八岁,本澳居民,初二时才开始入读庇道学校。他会被控以加重严重伤人罪送交检察院侦办。案中的女事主,六十多岁,本澳居民。
案情指,杜某就读初二时,女事主曾任其班主任,杜某感到对方对其批评及不满,导致杜某感到委屈并讨厌她,初二后女事主便无再任教杜某。至高二结业礼后,杜某得悉女事主会在高三再任其班主任,杜某感到沮丧及不安,认为女事主会继续针对他,因而在案发前一周决定计划用通渠水袭击对方,目的是希望女事主不能任班主任,或令杜某停学。
及后,至前(一)日该校原本早上九时举行开学礼。杜某于早上八时在学校附近的超市购买一支通渠水放入背包。约八时十分,杜某在学校中六的课室外徘徊,未见女事主出现,杜某尾随她进入课室,当时课室内无其他人。未几,杜某便从背包取出通渠水,迎面泼向女事主,导致其脸部及身体多处灼伤。女事主逃出课室高呼求救,其他教师赶至带走杜某及报警。事件中女事主及杜某均受伤,由消防救护车送院救治,目前仍然留院。
司警表示,医生经检查女事主左眼有失明的可能,左脸及身体皮肤有一成八属三度化学灼伤。法医认为女事主的伤势、严重程度及康复期需进一步评估;而杜某双前臂灼伤,需要十五天康复。司警称,经调查有迹象显示杜某因不满女事主,而用通渠水犯案,导致女事主左眼视力及脸部长期受损。
被问及杜某在校时的操行情况?司警称杜某无被记过。此外,司警呼吁青少年,遇矛盾或冲突时应保持冷静克制,切勿以暴力解决问题,应主动沟通或向信任的人求助。如遭遇欺凌或不公,应尽快向父母、老师、学校辅导员或警方举报,家长亦应多留意子女的日常社交及情绪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