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九月四日电】中国西南大轰炸受害者对日本诉讼团律师处消息,当年参与对日诉讼的一百八十八名重庆、成都等地大轰炸受害者原告中,目前仅存苏良秀、达朋芳两名亲历者尚在世。至今,亲历者仍未等到日本对二战期间无差别轰炸中国平民的道歉和赔偿。
综合媒体四日报道,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一百零八架日军轰炸机分四批向成都市区投下炸弹。苏良秀的祖母、母亲等六名亲人被当场炸死,她腿部受爆炸重伤,疤痕至今仍在。轰炸发生时,达朋芳年仅三岁,姑姑等三名亲人被炸死。她在躲避时手臂受伤,因未及时救治落下终身残疾。她说:「日军侵略者不讲人性,专朝人员密集的地方投弹。我的左手抬不起来,这一辈子都残了。」
档案记载,一九三八至一九四四年间,日军对中国西南大后方发动大规模无差别轰炸。仅成都一地,就有一千七百余名平民遇难,三千五百余人受伤,八十多条街道被毁,一点五万间房屋化为焦土;重庆遭受的轰炸更为惨烈,日军累计投弹一点八万余枚,直接造成民众伤亡超三点二万人。大量手无寸铁的普通平民失去家园与亲人,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未对日军无差别轰炸平民这一反人道罪行进行起诉清算。
二00五年起,幸存者、中外学者、律师携手推动民间对日诉讼。二00六年三月,首批四十名受害者向东京地方法院递交诉状。二00七年,成都大轰炸受害者索赔团加入,后经三次追加起诉,来自川渝多地的一百八十八名受害者及亲属成为原告,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公开谢罪并予以赔偿。
二0二五年底,遇难者后代杨小清将该案一审判决书捐赠成都市档案馆。这份八十五页的法律文书,是日本司法层面首次从法律事实角度承认日军对重庆、成都等地实施无差别轰炸、残害无辜平民的史实。但判决驳回了向受害者谢罪、赔偿的诉求,案件历经日本三级法院审理均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