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讯】城市规划委员会2026年度第五次平常全体会议昨下午举行,讨论15份规划条件图草案,通过14份,当中包括美副将大马路四号,业权人拟兴建老人院。
据介绍,美副将大马路1幅面积690平方米私有土地,计划建社会设施老人院,城规会讨论相关土地规划条件图草案。有关土地现存部份建筑属「黄东旸书屋」遗址,有委员认为书屋作为本澳硕果仅存的私塾建筑遗址,空间布局与中式建筑元素极具文化价值,而对比过往的规划条件图,新草案放弃原有的分区保护框架,改为仅要求保留特定建筑构件与外观特色,要求说明理据。
文化局文化遗产厅厅长苏建明表示,由于老人院舍对消防通道及安全规格有较高要求,业权人依据先前发出的规划条件图设计时,发现难以在保留原有历史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符合相关法规。加上书屋已空置多年,内部空间曾历经多次改建,复原难度高。经综合技术层面与业权人意见后,文化局建议将具体的分区保存要求,调整为指导性原则,转而强调未来整体建筑设计,应融入并彰显其外观特色与建筑构件元素,在现实条件与文化保育间取得平衡。
会上亦讨论火船头街1幅邻近司打口428平方米的规划条件图草案,地段为私有土地,现有1栋2层高的建筑物,楼宇高度和建筑缩级要参照新马路规划作出规范。
有委员表示,火船头街243至253号一列的建筑物,具有超过153年历史,属内港拱门第1代建筑,建筑物空置多年,但立面大部份仍完好,当中的外廊爬石脚线和四瓣花麻石雕刻等均保存完好,不认同草案只建议参考邻近俗称「鸦片屋」的拱廊样式重建,而应按原样立面重建,令整列建筑具有统一性。
工务局局长、城规会主席黎永亮表示,地段建筑不属受保护建筑物,相信无必要规范原样重建立面或保留立面额外增加新限制。
期间还讨论路环邻近船铺街1幅3,240平方米的规划条件图草案,土地为长期租借批地,属于路环村都市规划范围,参照文化局意见限高11.6米,其中邻近水泉公地的A地块位置须保留范围内的考古遗产。会上有委员关注A地块的考古遗址位于两地块中间,如何与西侧地块协调等。
文化局文化遗产厅厅长苏建明回应称,A地块4米以上范围可有建筑物,但4米或以下须保留净空空间,不可有其他覆盖物;而日后遗址用途和是否开放等管理权则是业权人意愿。工务局局长、城规会主席黎永亮表示,政府与业权人订立新的土地合同时,可设定例如A地块有考古价值。而根据地籍记录,A地块西侧与B地块是同一个公证契约,因此修改土地合同时可一并处理。
另外,有关东望洋新街东升阁的规划条件图草案,有关建筑现时为卫生局行政大楼。工务局称,现时若宪马路相关行人路被挡土墙中断,因此需要割街以贯通行人路网,未来在工程规划阶段会要求须咨询公建局意见,以协调挡土墙与行人路衔接的工程设计及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