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讯】为配合《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经各相关施政范畴协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于八月二十八日,九月一日、九日及十日晚举行共四场中小社团讲解会,听取本澳社团的意见和建议,共三百一十四个社团三百五十名代表出席。
讲解会由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主持,社团及财团登记处处长罗健仪介绍公开咨询重点内容。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等出席。
陈海帆局长在引介时表示,社团是澳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市民参与社会的重要的平台,为社会的繁荣发展、稳定祥和作出贡献,由于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未能满足现今社会的实际需求,故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以完善结社权保障、规范社团内部治理、引导社团良性发展及优化行政监管,达到促进社团依法、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罗健仪处长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和重点内容,出席讲解会的社团代表积极发言,政府代表一一回应与会者提出的问题,并进行意见交流。
共有五十六位社团代表在会上发言,普遍认同及支持修法方向,多名社团代表认为修法有助保障居民的结社自由权利,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更透明及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营造良性的社团运作氛围,也是筑牢安全底线、保障澳门社会长治久安的必要举措。其中,有社团代表关注休眠社团及修改章程、会址的处理、补正期限的设定、网上电子方式召集会员大会及视像会议的可行性、社团专业性的界定、领导架构成员的专业背景、资格或组成比例、以及境外资助的具体界定及申报要求等问题。同时,有社团代表建议设立程序便民化与电子化配套、社团名称规范的配套指引、现存社团的过渡安排与补正机制等工作。政府代表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及建议,并作出了回应。
陈海帆局长在总结时表示,是次修法对优化本澳社团发展环境及社会基层治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结合不同行业的经验提出各项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均极具参考价值,特区政府将全面疏理、细致研究分析所收集的意见及建议,持续优化法案文本,提升法案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确保修法工作切合社会发展需求。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将持续至九月二十三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咨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咨询文件。
此外,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专题网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一户通」的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ab.gov.mo)、电邮(info@dsi.gov.mo)、电话(二八三七0七七七或二八三七0八八八)、传真(二八三七四三00)、邮寄或亲临至澳门南湾大马路八0四号中华广场一楼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