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十月十六日电】香港特区政府房屋局发言人十六日表示,大埔宏福苑业主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买卖协议》的限期十五日届满,A至H八座共一千八百五十户业主已签署《买卖协议》,占八座单位总数百分之九十三点二。
香港大埔宏福苑去年十一月发生大火后,特区政府斥资收购受灾业主的业权。业主出售业权后,可以选择参与政府的特设销售计划,购买全新资助出售单位或「楼换楼」,亦可选择领取现金。
房屋局表示,部份业主因特殊情况,主要是需要更多时间厘清或处理宏福苑单位业权,包括遗嘱认证、破产、有业权争议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个案;或业主正身处香港境外等,未能在限期前签署《买卖协议》。私人市场买卖亦会面对类似特殊情况。政府会本著情、理、法兼备,并且以情为先的原则,按个别情况酌情考虑作出适切安排。政府会继续全速跟进契约转让手续以完成业权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