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滥用公屋刑事罪行
华侨报 2小时前 796浏览

 【香港中通社三月三十一日电】香港打击滥用公共房屋新措施三十一日生效,包括引入「严重滥用公屋」的新罪行;赋权获授权人员要求可疑人士提供个人资料;以及延长虚假陈述、拒绝提供资料及非法让与罪行的检控时效。

 公屋是特区政府保障基层市民住房的重要组成部份,新措施落地将进一步改善基层市民生活环境。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香港房屋委员会持续优化政策,以确保公营房屋资源聚焦协助最有需要的人。她指出,《二0二五年房屋(修订)条例》体现特区政府及房委会善用公屋资源的坚定承诺,通过立法与行政措施并行,针对性处理严重滥用行为。

 据公布,房委会已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电视节目、报章、社交媒体、宣传单张、海报等多种渠道发放资讯,并举办与区议员的交流会,确保公屋居民及市民充份理解一系列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的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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