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讯】两名印尼籍女外雇涉嫌在大厦单位无牌经营餐厅、售卖未完税香烟及不法汇款。
日前,治安警察局接获市民举报,指提督马路某大厦单位疑有人士无牌经营餐厅、售卖未完税香烟及不法汇款。
在七月二十七日,治安警察局派员前往调查,在上述单位内接触到四名印尼籍女子,其中两名女子为该餐厅负责人。经查问后,两名餐厅负责人承认共同租住有关单位,经营餐厅及向食客出售香烟,经营餐厅每月赚取约五百澳门元,而贩卖香烟每月赚取约二百五十澳门元,自二0二四年七月经营至今,获利合共约九千澳门元;但两人则否认从事不法汇款。
两名涉案女子均为年约四十岁的印尼籍外雇,二人均涉嫌违反第一七/二00四号行政法规《禁止非法工作规章》,该局已通知劳工事务局跟进事件;另外,有关单位内搜获大量怀疑未完税香烟,该局已将案件移交澳门海关处理。
由于当中一名租住该单位的涉案女子未能出示有效之餐饮场所行政准照,其涉嫌违反第一六/九六/M号法令第三十条「无行政准照情况下经营饮食及饮料场所」之规定,市政署人员已对其作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