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六日电】(记者谢雁冰 张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十六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称,二零二一年以来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九点六万人。
刑罚执行事关司法公正能否最终实现。刑罚执行监督主要承担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等职责。
根据报告,针对怠于交付执行、违法拒绝收监等收押难、送监难问题,二零二一年以来,相关司法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并常态化推进,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九点六万人。
报告提到,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监管场所以其身患疾病为由拒绝收押,判决生效二十二个月仍未交付执行。北京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法监督收监执行。
报告显示,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今年九月,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意见等九十七点一万件。在此期间,依法起诉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一千八百一十一人,破坏监管秩序犯罪八百零三人,脱逃犯罪六人。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根据报告,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问题。二零二二年以来,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或决定、法院裁定「减假暂」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七点五万件。
报告还显示,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刑罚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减假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一千七百三十五人。
报告也提到,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围绕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报告明确「加大监督力度,著力纠正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当日在会上作报告时说,建议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法律制度供给,在修改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时,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范围、履职程序、监督效力等,增强刑罚执行监督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