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饷物业估价署今日(5日)公布,今年1月至3月季度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已发出,本季没有差饷宽减,提醒市民于1月31日或之前缴交,迟交的款额会被加征5%的附加费。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6个月仍未缴交,逾期未缴的款额(包括5%附加费)将再被加征10%附加费。
市民缴交差饷及地租,可利用银行自动转帐或电子缴费方式,例如缴费灵、银行自动柜员机、转数快或互联网;上载电子支票/电子本票到「电子支票支付」网站;将划线支票邮寄予库务署;抑或前往本港任何一间邮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缴交。
若市民仍未收到通知书,可浏览差饷物业估价署网页;致电、传真或亲临差饷物业估价署索取通知书补发本或查询应缴款额。
责任编辑: 赵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