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经济财政司司长戴建业表示,二零二五年截至十二月中旬,劳工事务局各项配对措施共协助一万零三百七十七人成功就业,其中三十五岁以下青年占比超过五成。
四名立法议员李良汪、梁普宇、陈孝永、李居仁,就外雇退场、保障本地人就业、青年失业问题、劳动权益保障等提出口头质询。
戴建业表示,劳工事务局恪守输入外地雇员仅为临时补充本地人力资源不足的原则,倘有合适及符合条件的本地求职者,则不会批准有关外地雇员申请。但会结合不同行业、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例如新兴产业、传统行业的人力资源供需差异,在审批时作综合考量及调控。对于其他大型企业尤其是金融类,以及高校等较多本地居民有意投身的职位,会持续收集相关空缺资料,并会审视本地及外地雇员的聘用数量。劳工事务局亦一直与工务部门合作,以掌握各大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及不同工种的人资需要。现时相关工务部门已规定工程承揽人必须优先聘用本地雇员,并要求必须聘请经转介具条件的本地建筑业求职者。
戴建业又表示,对于新就业形态下的权益保障问题,如双方建立的工作关系具有从属性,即一方在另一方支配和领导下提供智力或劳力活动以换取回报,则属「劳动关系」,受《劳动关系法》及相关法例规范。雇主有权安排雇员工作,并履行法律要求的雇主义务;而雇员则须尊重及服从雇主或上级发出正当的工作指示、勤谨守时、努力工作等。
若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领导关系,则属以提供服务合同建立的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以达成约定成果为目的,不具上下级隶属关系。提供服务者在工作过程中具独立和自主性,而于完成约定项目后,可获取约定的报酬,且有关的权益依照双方建立关系时所协议的条件及民事法律而定。
戴建业提醒,不论雇主、雇员又或自由职业者,于建立关系前,应先厘清法律关系的性质,明确自身权益范围,以确保自身权益获得法律及合同的相应保障,并清晰自身须承担的义务。
另外,有议员关注本地居民在大三巴牌坊附近提供有偿拍照服务,被市政署以涉嫌违反《小贩管理制度》检控,如何加强自由职业者或斜杠族的权益保障问题。
市政署卫生监督厅厅长梁焯文表示,根据「小贩管理制度」第四条第一款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小贩业务需持有市政署发出的准照,没有准照而经营小贩业务可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自「小贩管理制度」去年三月一日生效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间,因为提供拍照有偿服务而被检控的个案共五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