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你的关心-澳门头条新闻社
简体 繁体
社会房屋楼宇内商业空间首…
华侨报 06-17 6763

 【专访】行政会完成讨论《社会房屋楼宇内商业空间的租赁及让与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另亦完成讨论《修改第四/二零零七号行政法规〈楼宇维修基金〉》行政法规草案,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会发言人黄少泽表示,上述法案旨在重新制定社会房屋楼宇内商业用途空间的分配、租赁及无偿让与的法律制度,透过制度性改革优化公共房屋商业空间的资源配置,充份发挥其扶持中小微企业及完善社区服务的多重社会功能。

 法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现时,商业空间的分配原则上透过招标作出,法案建议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新增两种免除公开招标的情况,包括:一)为配合政府政策,将商业空间分配予澳门特区行政当局指定的机构或实体;二)属经适当说明理由的特别紧急情况。

 二、建议修改招标方式,将口头竞价改为以密封标书方式进行投标,但现行制度中价高者得的判给标准则予以维持。

 三、建议首次租赁期由现行制度订定的六个月延长为三年。如属无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况,合同即以一年期间自动续期。租赁合同续期后可每年根据统计暨普查局公布的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记录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化调整租金金额。

 四、建议取销预支下个月租金的规定,但考虑到修法加长租赁合同期间及租金于当月支付,故建议承租人须支付相等于两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确定担保。

 五、建议在维持现行租金调整计算方式的基础上完善机制,运输工务司司长获赋予自由裁量权,可因应经济环境,综合考量是否调整租金。

 六、建议新增豁免租金机制,在经适当说明理由的例外情况下,运输工务司司长可经房屋局建议,在指定期间内豁免部份或全部租金的支付。

 七、规范由房屋局、承租人或受让人作出的合同终止及预先通知期。

 八、对于在法律生效前已订立的租赁合同及无偿让给合同设置过渡规定。

 房屋局局长任利凌表示,相关法律同样适用于经屋商舖,现时局方管理的商舖有一百四十五间,当中六十八间已出租,正招租竞投的商舖有廿三间,五十四间待招租。当局持续评估情况,亦计划开展下一轮招租活动。

 楼宇维修基金扩大资助范围至更新工程

 另亦完成讨论《修改第四/二零零七号行政法规〈楼宇维修基金〉》行政法规草案,扩大资助范围至更新工程。另一方面,将透过行政长官批示修改《楼宇维修资助及无息贷款计划规章》及《P级及M级楼宇共同部份维修资助计划规章》,以扩大资助范围及调升相关资助及贷款限额。同时,亦将修改《楼宇共同部份检测资助计划规章》,以明确可获资助的检测范围及简化资助发放程序。

 任利凌表示,楼宇维修基金零七年成立至今,累计已批准七千五百二十三宗申请,共涉及四千六百多幢楼宇,总资助金额约七点四亿元。而今年暂时已收到约二百七十宗楼宇维修申请,涉及金额约二千八百万元。他称,相关资助法规生效后,预计将增加八百多万元的预算,至于具体受惠楼宇数量则需视乎个案实际情况而定。◇

廣東橫琴頭條視界傳媒有限公司
邮箱:Macauheadline@126.com 澳门地址:澳门商业大马路澳门财富中心5楼
网址:http://www.macaoheadline.com/ 珠海办事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三一南方總部大廈一號樓1108
Copyright © 2018-2025 廣東橫琴頭條視界傳媒有限公司 公网安备:44049002000479号 粤ICP备:180573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