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签署修改消费税规章法案意见书,该法案建议明年九月起生效。委员会主席叶兆佳表示,新制度需政府、银行及商家等多方配合,同时搭配「报关清关一件事」电子系统实施,由于相关系统搭建需时,因此预留较长时间的过渡期。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修改十二月十三日第四/九九/M号法律通过的〈消费税规章〉》法案的细则性审议工作及签署意见书。该法案提出优化进口酒精饮料(含百分之三十或以上)及烟叶产品的消费税缴纳制度,改为「清关时缴纳制」,按实际进口货物数量等缴纳消费税,免除繁琐的退税程序,有利改善营商环境,减轻进口商资金周转压力。
委员会主席叶兆佳会后表示,委员会认同改革措施,并向提案人了解具体操作方式。他引述政府回复称,进口商在银行开立用于缴纳税款的账户时,须预先授权银行圈存及扣款。当进口商申请进口准照时,经科局将通知银行圈存相应款项,作为缴纳消费税之用;待产品实际进口并完成清关后,便按实际进口数量,由银行直接把相应税款转账至经科局。
委员会认同上述改革措施,并向提案人了解具体操作方式。提案人解释,进口商在银行开立用于缴纳税款的帐户时,须预先授权银行进行圈存及扣款。当进口商申请进口准照时,经科局将通知银行圈存相应款项,作为缴纳消费税之用;待产品实际进口并完成清关后,便按实际进口数量,由银行直接把相应税款转帐至经科局。委员会接纳提案人的说明,惟认为相关操作涉及进口商、银行与经科局之间的资金流转,为确保程序明确与法律依据充足,应于法案中明文规范相关操作流程。提案人同意委员会建议,并已在法案修改文本中增补相应规定。
另一方面,委员会亦关注,若电子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扣款时,相关产品如何顺利进口的问题。提案人解释,一旦发生系统故障,致无法透过银行转帐方式扣除税款,经科局将把系统异常情况,连同相关产品资料及进口准照凭证通知海关;海关接获通知后,即予放行货物进口。委员会认同提案人的说明及应对措施,但指出法案原有文本未有清晰载明上述通知流程。提案人同意委员会意见,并已在法案新文本中作出相应调整。
最后,委员会亦关注法案为何订于明年九月一日方始生效,并询问政府相关的准备工作进度。提案人表示,为配合新制度实施,经科局已联同行政公职局、金融管理局、财政局及相关银行,展开专用电子系统的开发工作。由于新系统涉及特区税务系统与银行帐户系统的对接与协调,为确保资料传输准确及运作稳定,需进行充份测试与整合,故建议法案于明年九月一日生效。委员会接纳提案人的说明及建议。
法案将由立法会主席安排提交立法会全体会议作细则性审议和表决,如获得通过,法案自二零二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