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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禁聘英大狀申請被拒 黎智英須支付訟費
點新聞 08-03 34166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資料圖)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一案,早前獲高院批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辯護,政府其後提請人大釋法。黎智英之後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均被拒絕。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今日(3日)頒下判詞裁定黎智英須以彌償基準支付兩案訟費,金額有待計算。

法官潘兆初表示,申請人指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但他認為申請人提出的論點無事實根據。對於申請人指律政司一方令司法程序淪為學術討論,變得無意義,法官指,律政司在4月已經向申請人發信,說明國安委的決定具有約束力,不受司法覆核挑戰,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顯然是不合理,並注定失敗,如果堅持,將會被追討訟費。法官認為申請人應該有機會反思和重新評估情況,終止程序,但最終選擇堅持提出申請,因此需支付訟費。

编辑:铭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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