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谢君临台北2日电】调查局今年1月发动「金融扫黑专案」,侦办犯罪集团滥用人头公司洗钱、电信网路诈欺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共执行215案,查获不法公司953家,犯罪金额逾321亿元。
台北地检署侦办太子集团跨境洗钱案,去年10月15日主动分案,已展开多波搜索行动,声押禁见9人获准。为打击不法集团滥用人头公司犯罪,法务部门调查局于今年1月发动「金融扫黑专案」,侦办犯罪集团以虚设行号方式滥用人头公司洗钱、电信网路诈欺、吸金诈欺、诈贷、证券诈欺等重大经济犯罪。
调查局今天举行「金融扫黑专案」记者会,经济犯罪防制处犯罪侦办科科长林明献表示,本次专案动员千余名调查官,共执行215案、搜索168处、约谈725人、查获不法公司953家、不法公司帐户969个,犯罪金额达新台币321亿3796万余元。另查扣名车7辆、名表、名牌包及银行帐户等不法所得1亿496万元。
林明献说,本次查缉行动破获犯罪案件类型有6种,包括跨境诈欺、博弈集团利用人头公司洗钱;金主结合记帐业者虚设人头公司洗钱;集团虚设行号向金融机构诈贷;以空壳公司印股票换钞票诈欺投资民众;虚设行号吸金诈欺;虚设行号掏空公司资产。
林明献表示,不法集团常以人头公司或商号银行帐户作为主要洗钱工具,透由多层帐户快速转汇,规避司法机关冻结、查扣,借此掩饰不法金流的来源与去向。
调查局郑重呼吁,民众应提高警觉审慎判断投资讯息,且勿因小额报酬、人情等因素而担任人头公司负责人,以免成为诈欺、洗钱共犯,调查局将持续积极严查速办,从源头阻断集团犯罪,及时遏止不法行为,并阻绝不明境外资金流入台湾,共同守护社会安定及人民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