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会上继续细则性审议《海域使用法》法案,运输工务司司长谭伟文、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等列席会议。委员会主席梁孙旭会后表示,委员会关注海洋环境保护及海域管理总体原则等,法案初步建议今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主席梁孙旭会后表示,委员会关注海洋环境保护,政府方面表示最新文本已作出优化,根据《海域管理纲要法》,海事局为海域综合管理的主管实体,环保局则专责海域环境保护事务。他又表示,委员会亦关注的海域管理总体原则,政府代表表示《海域使用法》是《海域管理纲要法》的补充法,海域总体原则体现于《海域管理纲要法》、《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规划》。《海域管理纲要法》已明确规定澳门海域管理的目标及应遵守的原则,用海项目须严格遵循该法所确立的管理目标及核心原则。
政府代表亦就《海域使用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作出说明,规定私人实体可有两种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分别为专用批给及临时使用许可。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政府重申法案规定在使用海域、修改海域或利用计划前须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以论证项目用海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合规性。海域使用论证包括审查项目所在海域的概况、项目用海合规性、设计及施工方案及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等。倘属规模较大且对澳门周边海域影响较大的海域使用项目,尚须进行防洪、通航方面的论证。海事局具职权就海域使用论证应遵的流程及要求发布指引。
委员会亦关注专用批给的公开招标,梁孙旭称,法案建议设豁免招标情况,包括涉维护国家安全或整体利益、提供电讯和水电等公共服务等。◇

